2005年浦东新区中学一级和小幼高级
教师职务聘任条件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优化浦东新区的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本区中级职务聘任工作,特制定聘任条件如下:
1.申报者必须具备相应任教年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
2. 师德
申报者应做到:恪守师德、团结进取、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言语举止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实事求是、言行一致、作风正派。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尽职尽责、为人师表。尊重学生的人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生动、健康发展。
首次聘任对象应具有五个学年的考核表,历年考核必须合格及以上等级;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凡师德不合格者,不能聘任教师职务。
3.教育教学能力
申报者具有本学科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具有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教学方法和正确传授知识的技能,并具有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发展学生智力的能力,教学效果好。首次聘任中学一级和小幼高级教师,需提交中二(小幼一级)任期内1~3份公开教学或主题班会教案及评价表,其中至少一份在学区或教育署及以上范围内的,并由公开教学组织者对公开教学作出评价并附有评价表。根据教师业务档案记载,结合公开教学与日常教学工作,由学校组织考核,教育教学能力达到合格以上才能申报。
4.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申报者应具备一定的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具有承担和组织本学科教学研究的能力,并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必须提交一至三篇教科研成果(论文),其中一篇是鉴定有效期内的,参加鉴定的教科研成果(论文)必须在学区或教育署及以上出版、发表、交流或获奖的。
5.学历
学历:高中教师,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幼教师,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中师或幼师及以上学历。如是职后进修达标的学历需满足毕业后任教满二年或毕业前任教满15年才能申报。
6. 任职资历
聘任中学一级教师,至少有四年中学二级教师的任教经历和四年的班主任经历;聘任小幼高级教师,至少有五年小幼一级教师任教经历和五年班主任经历。团队干部、校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可代替班主任经历;确因学校工作需要而超工作量无法安排班主任工作的,可酌情减少班主任任职年限,但必须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音乐、体育、美术、劳动技术、计算机等学科不宜安排班主任工作,必须用带运动队、组织课外活动等工作量来顶替班主任工作。转岗人员,在中小学教师岗位上任教不少于1年;复核人员,在中小学教师岗位上任教不少于半年。凡是到云南等西部地区支教一年以上者,申请聘任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幼高级教师其任职资历可减少一年。中学二级、小幼一级的任职资历可计算到申报日当年的12月31日。
7.计算机、外语能力
计算机能力:根据上海市人事局规定,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凡是1953年1月1日至1959年12月31日出生的人员考B类,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考A类。
外语能力: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必须取得国家人事部或上海市人事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证书。非外语学科教师考C级,外语学科教师考本学科B级或考第二外语C级。凡列入偏远免考名单的学校且在偏远学校任职五年以上的教师,外语可不作为必要条件。列入偏远学校的名单附后。
凡是到云南等西部地区支教一年以上者,申请聘任中学一级和小幼高级教师时外语、计算机可不作为必备条件。
8.继续教育
完成中学二级、小幼一级教师职务培训任务,须取得“九五”期间职务培训结业证书,并参加“十五”期间教师职务培训。
9.破格聘任
学历不能破格。个别教师任职资历尚未达标,但教育教学方面成绩特别突出,曾获得区(县)及以上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命名的“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或获得区(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评比等第奖,且中学教师必须在中学二级任职期间完成四年的工作量,小幼教师必须在小幼一级任职期间完成五年工作量,经学校聘任委员会表决通过,并名列学校和区学科组前茅,方可破格聘任中学一级或小幼高级教师职务。
浦东新区教育职改办
2005年4月1日
2005年浦东新区享受职称评审外语免考的偏远学校
第一教育署:
中学:凌桥中学 高东中学 杨园中学 高行中学 顾路中学 龚路中学
小学:凌桥中心小学 高东小学 杨园中心小学 高行小学 明达小学 顾路中心小学 高南小学 龚路中心小学
幼儿园:凌桥幼儿园 高东幼儿园 东沟第二中心幼儿园 顾路幼儿园 龚路幼儿园
第二教育署:
中学:新陆中学 唐镇中学 王港中学 蔡路中学 合庆中学
小学:唐镇小学 王港中心小学 庆华小学 蔡路逸夫小学 合庆中心小学 三桥小学
幼儿园:唐镇幼儿园 王港幼托中心 蔡路幼儿园 合庆幼儿园
第三教育署:
中学:江镇中学 施湾中学 六团中学 黄楼中学 张江中学 孙桥中学
小学:江镇中心小学 施湾中心小学 东港小学 晨阳小学 六团中心小学 黄楼中心小学 张江中心小学 孙桥中心小学
幼儿园:江镇幼儿园 晨阳幼儿园 东港幼儿园 施湾幼儿园 六团幼儿园 黄楼幼儿园 孙桥幼儿园 爱苗幼儿园
第四教育署:
中学: 东林中学
小学:联丰小学 御桥小学
说明:
一、偏远学校界定方法参考:
1.1原属乡建制,撤县建区后改为镇的所属学校;
1.2经费划拨渠道统一之前,经费由乡镇划拨的学校:
2.1非区政府所在地的学校;
2.2非区教育局直管学校。
二、在上述范围内,各区县结合本地师资情况定出“偏远学校”名单;
“偏远学校”的教师数不应超过本地区教师数的50%。
三、一校多址的学校以总校所在地为依据
四、偏远学校名单将随着城市化进程逐步调整
五、市教委口头通知,2005年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外语免考政策可能有变,以市教委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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