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中学团总支章程
日期:2006-11-02 11:30:00  作者:张臻栋  来源:暂无  浏览量:253

洪山中学团总支章程——

 

总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她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所规定的共青团的基本任务,结合华东交通大学和艺术学院共青团的自身特点,归纳总结出不能学院共青团的基本任务如下:

1: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加强青年思想政治教育。要把践行社会注意荣辱观和论学习相结合,构建青年团员的强大精神支柱。要把践行社会注主义荣辱观和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营造和谐厚重,高雅的校园环境。要把践行社会注意荣辱观和社会实践相结合。

2: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扎实推进共青团自身建设。要紧紧围绕增强团员意识的工作重点,继续长期有效的开展增强团员意识的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共青团组织的思想建设。要认真保持脚踏实地求实求效的工作理念,加强团的作风建设。

3:全面实施素质拓展计划,促进共青团的全面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觉定》,全面实施大学生素食拓展计划”.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把开展大学生素质拓展的建设作为一个重点来抓,确保素质拓展认证的可信和可行度.

4:竭诚服务青年,努力构建符合自己的共青团服务体系.竭诚服务青年是共青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比如那要求,是增强团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前提条件.要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切实服务学校的改革发展方向,紧紧把握时代特征,丰富服务青年的内容.

华东交通大学艺术学院团总支是华东交通大学校党委和团委直接领导下的共青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先进组织,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所以加强团的建设是一直毫不动摇的任务。加强共青团组织的建设必须贯彻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全团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和行动,团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必须把坚持改革开放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使党的基本路线在团的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
(二)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之中,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
(三)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教育、引导青年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广泛团结青年,与青年保持密切的联系。
(四)坚持把竭诚服务青年作为团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地吸引和凝聚青年。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团根本的组织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要实行正确的集中,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团的决议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六)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建设。基层组织是团的一切工作的基础。团的领导机关要确立基层第一的观念,发扬务实、求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不断增强基层活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受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团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

 

第一章 团员

第一条: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
第二条: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 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第三条: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第二章 团的干部

第四条:团的干部是团的工作的骨干。共青团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大胆选拔年轻干部,保持团干部队伍年轻化的优势,努力实现团干部队伍的革命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在保留骨干、以资熟手的同时,不断为党和国家输送年轻干部。
第五条 团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团员和青年的表率,模范地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造、自觉奉献,做党放心、青年满意的干部。
(一)政治上要坚强。具有相应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二)学习要刻苦。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工作要勤奋。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
(四)作风要扎实。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沾染官僚习气,热心为青年服务,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五)品德要高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团员和青年的监督。
第六条:团的各级组织负有协助党管理团干部的责任。要加强对团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建立正规的培训制度,办好各级团校和培训班;建立和健全团干部的考核制度;主动向有关党委和团委推荐下级或同级团组织负责人人选,对团干部的调动提出建议。
团的各级组织要关心团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和休息,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积极为他们的成长和转业创造条件。
对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团干部,团的组织应当给以表扬和奖励。
第七条 团干部要认真了解党组织工作全局,主动汇报团的工作情况,积极负责地发表意见,结合团的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第三章 团旗、团徽、团歌、团员证

第八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旗面为红色,象征革命胜利;左上角缀黄色五角星,周围环绕黄色圆圈,象征中国青年一代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团的重要会议以及团日活动可以使用团旗。
第九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的内容为团旗,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写有中国共青团五字的绶带。它象征着共青团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光辉照耀下,团结各族青年,朝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团的组织和团员应按规定使用团徽。
第十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歌为《光荣啊,中国共青团》。
第十一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封面为墨绿色,象征着青春和朝气蓬勃的青年运动;封面上方印有红色烫金团徽,象征着共青团是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团的组织和团员应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团员证。

 

第四章 团的经费

第十二条:团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团员交纳的团费、党和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关于青少年事业的专项经费、团属经济实体收益、正当的社会资助和团组织的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办法由中央委员会统一规定。
第十四条 团属经济实体,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为团的事业服务。

 

 

第五章 团同少年先锋队的关系

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受中国共产党的委托领导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工作。共青团要发扬全团带队的传统,健全少先队组织的各级工作机构,支持少先队创造性地开展活动,保护和关心少年儿童的成长,坚持以社会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精神教育少年儿童,引导他们听党的话,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锻炼身体,培养能力,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做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中学共青团组织应加强对少先队员入团前的培养教育,少先队组织应积极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团的组织选派优秀团员或者聘请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知识丰富、热爱少年儿童的教师、先进人物以及其他人员,担任少年先锋队的辅导员,并从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为共青团的后备军做好预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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