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下讲话——宪法宣传
日期:2011-11-30 16:20:00  作者:张臻栋  来源:暂无  浏览量:267

国旗下讲话

——法治在我心中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的题目是:《法治在我心中》。

今年9月,15岁的少年李天一猛然成为了新闻的焦点,未成年的他,无照驾车。满身戾气,痛殴无辜,还放肆叫嚣“谁敢打 110 。狂妄至此,不能不令人感到恐怖。这一行为,让人不禁联想起了去年的网络红人李启铭,在宁静的大学校园中,把一名女生撞得腾空飞起,而这辆撞人的车非但没有减速,反而继续从另一名女生的身上碾过。当愤怒的学生及保安把肇事者拦下,这位年轻人不但没有关心伤者,反而态度冷漠嚣张,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还抛下了他的名言:“我爸是李刚!

可悲可叹,一撞成名的法盲!口出狂言的法盲!在他们心中,哪有王法?!也许,在这两位心中,被撞飞、被碾压、被殴打的无非就是两块海绵,只要请出他们那有权有势的老爸来,最后也就赔偿几块钱罢了!由此可见,法治观念在这些人心中,是一个什么样的地位!法治观念淡薄,根本不知法为何物,待到大错铸成,已经悔之晚矣!

有调查表明:中学生中认为法律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不到10%;认为遇到不法伤害、被敲诈几块钱是小事不必计较的竟高达50%。这不能不给我们深刻警示。

其实法律从来不是什么遥远的东西,也不是仅存在于成人的世界中。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这是我们学会做人的前提。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国家和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律、法规;对学生来说,这“规矩”便是校纪和班规。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守法、护法,作为一个接受学校教育的学生,我们应该遵守校纪,恪守班规。无论任何都不能损害他人的自由和利益。这是我们做人最起码、最基本的道德底线。我们应该懂得,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约束了我们的行为,但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更应该懂得,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同学们,一束光折射了太阳的光芒,一件小事能表现出个人的修养。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哲学家苏格拉底也曾说:“守法精神远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试想,如果你在生活中连“红灯停,绿灯行”这样的小规矩都不能守,你又怎么守得了比这严格十倍、百倍的法律呢?

道德决定一个人的高度,法治观念决定一个人行为的底线。同学们,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治的社会,而法治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所以,请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公民,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谢谢大家的聆听!

姚蕾

2011.11

 

国旗下讲话

——中学生与法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对于一名中学生来说,宪法也规定了我们应该享受的相关权利和必须履行的相关义务。下面,就作为一名学生应尽的义务和大家聊聊。

一、刻苦学习:学生应当确立为中化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勤奋学习的志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学生应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学会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准时到课堂上课,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专心听讲,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认真做好预习、复习工作,独立思考,按时完成作业;遵守考试纪律,考试不作弊,不帮他人作弊。

二、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学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生应服从学校领导、教师、管理员的管理与教育,不得与教师与管理人员发生争吵,对教师、管理人员的管理、教育有意见的必须通过正常途径反映与纠正。学生要正确看待因违纪受到的处理,要认真反思,用实际行动去改正。

三、维护集体利益与荣誉:学生应维护集体的荣誉和利益,认真做好集体分配给自己的工作;各尽所能,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不做对学校和班级有害的事,不给学校和班级抹黑。

四、遵守社会公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应做到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本校学生应做到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作息,文明休息,不影响他人学习与休息;自己的事自己做,生活自理,学会自我保护;讲究卫生,形成良好卫生习惯。

五、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 本校学生要积极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劳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

六、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遇到不良言行时应严肃指出,积极制止;遇到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隐患时要及时汇报;在学校调查有关事件时要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有关线索,不得作伪证。  

希望我们每一位同学都能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为创建一个团结奋进的洪山而努力。

丁韶虹

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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