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上海市、浦东新区优秀少先队员、
日期:2012-04-01 15:19:00  作者:张臻栋  来源:暂无  浏览量:725

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上海市、浦东新区优秀少先队员、

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和初中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各教育署、中小学:

根据团市委、市教委、市少工委《关于新时期进一步加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和初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的意见》(沪团委联〔2004〕1号)和市少工委《关于评选2011学年度上海市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初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沪少委[2012]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浦东新区的实际情况,浦东新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少工委决定于“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联合评选表彰2011-2012学年度浦东新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和初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并推荐产生2011-2012学年度上海市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和初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 组织管理

(一)成立2011-2012学年度浦东新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和初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工作评选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长:郁时炼、王  浩、林廷钧

  员:刘国庆、盛文萍、宣鹤鸣

(二)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浦东新区少工委办公室

  任:刘国庆

  员:王大中、廖静瑜、张力文

(三)遴选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建测评工作人员库,并随机抽取部分担任本次评选的现场测评工作。

二 评选表彰的对象:

小学三年级至初中三年级的少先队员、少先队队长和少先队集体。

初中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

三 评选表彰的名称:

1、优秀少先队员:分为市、区、校三级

2、优秀少先队队长:分为市、区、校三级。队长包括大、中、小队长

3、优秀少先队集体:分为市、区、校三级。集体包括大、中、小队

4、优秀共青团员:分为市、区、校三级

5、优秀共青团干部:分为市、区、校三级。团干部包括团委委员、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委员

四 评选表彰的名额和要求:

1、市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按照全市队员和团员总数的万分之六的比例进行评选表彰,其中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干部占表彰总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市优秀少先队集体占学校中队总数的百分之一。市级先进候选名单在区级先进名单中产生。在学校推荐、教育署和区评选工作办公室组织的评审和复评的基础上,根据市下发名额统一确定。其中,参选市、区两级少先队红旗大队的学校近两年少先队工作考核必须为优秀;凡参评上海市少先队红旗大队的学校必须在2009—2011年期间被评为浦东新区少先队红旗大队。

2、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按全区队员和团员总数的千分之五的比例进行评选表彰,其中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干部占表彰总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区优秀少先队集体占学校中队总数的百分之五。其中,初三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候选人要参加统一的区级测试和复查,通过测试和复查的同学才能获得区级先进学生称号。

3、校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占队员和团员总数的百分之四,其中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干部占表彰总名额的百分之二十。校优秀少先队集体名额由学校自行审定。

4、市、区、校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中的应届毕业生人数不得超过表彰总数的百分之五十,并充分考虑各年级和男女比例。

五 评选表彰的条件:

(一)优秀团、队员: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区、市增光添彩,为团、队旗增辉。

2、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少先队和共青团的各项活动,乐于奉献和服务。认真完成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交给的任务,为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的建设出力献策。获得相应年级的雏鹰必修奖章和若干枚选修章。

3、积极参与城市精神塑造,在文明礼貌、团结守纪、自主自动、诚实勇敢、勤奋学习、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热心服务、艰苦朴素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意志坚强、不怕挫折、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5、优秀团员还应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团带队的核心作用。

6、市级优秀团、队员至少具有一年以上队龄、团龄。

(二)优秀团、队干部:

在具备优秀团、队员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情主动为集体和伙伴服务,善于动脑,能创造性开展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在带领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开展各项主题活动中表现突出。

2、有民主团结的作风,以身作则,是非分明,做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的表率。

3、具有自主自动的工作能力和与人合作共事的良好品德。

4、热心辅导儿童团、少先队工作,带领弟妹共同进步。

5、市级优秀团、队干部至少具有一年以上任职期。

(三)优秀队集体:

在市、区少先队红旗大队、中队、小队的评选中,要求如下:

1组织好:少先队的基本知识教育普及、经常化,有具体形象的共同目标,有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有积极健康的集体舆论,有规范自觉的组织纪律,有团结友爱的伙伴关系,有互助合作的学习氛围。

2工作好:中、小队有自主自动的自治能力,中队辅导员在与不在一个样,少先队干部在集体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中队辅导员认真负责,民主辅导。

3活动好:有经常性的快乐中小队活动,小队作用发挥好,快乐中队集体创建好,在大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各级各类评比中获得奖励,为校、区、市赢得荣誉。

4阵地好:建立健全中小队小家务和教育阵地,每一位队员有自己为集体服务的岗位,并能经常发挥作用。

5制度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与活动制度,并能长期坚持按制度执行。

六 评选表彰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评选表彰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和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衡量学校德育少先队工作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条件之一。学校应成立评审小组,具体负责评选工作,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杜绝一切不正之风。

(二)民主推荐,规范操作

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和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的产生过程要规范。评选推荐一般以中队为单位,由队员民主推荐,师生共同评议产生中队候选人上报年级组,再经年级组师生代表逐个评选后报学校德育处和大队委员会;德育处和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将候选人名单报学校行政会议审定的程序进行推荐。学校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要在校内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教育署。待区级测试和复评通过后,拟上报市有关部门的市、区先进名单也要在区级层面公示5个工作日。区级层面在浦东教育门户网站上公示,学校在校内张榜公示名单。不张榜公示的学校一经查实取消名额,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不得补送材料。

(三)全面衡量,树立优秀典型

学校应加强总结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注重用科学的思想引导人,用先进的事迹鼓舞人。要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先进事迹,使评选过程成为宣传发扬先进,激励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奋发向上,勇于进取的教育过程,力争做到评选表彰一个,教育激励一批。

(四)确保评选质量,形成综合评价机制

由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推荐为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和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进行复查,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其中,初三年级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要参加统一的区级测试和复查,通过测试和复查的同学才能获得区级先进学生称号。测试成绩包括书面测试和体锻测试两个方面,书面测试包括以思想品德、知识技能、创新能力、身心素质为主要内容。体育测试参考2012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不再另外组织体育测试。

七 表彰奖励方法

1、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团组织将对评选出的市、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和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进行命名表彰,颁发证书,先进事迹材料登记表放入学生档案。

2、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团组织将对评选出的市、区优秀少先队集体进行命名表彰,颁发奖状,优秀少先队集体先进事迹登记表放入中队辅导员本人档案,作为评选、晋级的参考。

八 举报电话

   58877372

九 时间要求

3 月31日   召开浦东新区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集体评选工作会议

4 月1日 — 4月 12  各学校开展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推荐名单经校内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报教育署少工委

4 月13日 — 4月 16日 各教育署少工委审核、统计、汇总本署评优材料,并及时报评选工作办公室(区少工委办公室)

4 月17日 — 4月 20日 评选工作办公室(区少工委办公室)汇总基层推荐名单,筹备初三年级优秀少先队个人候选人测试与复评工作

4 月21日   对初三年级优秀少先队个人候选人进行测试与复评

4 月22日 — 4月 26日 拟定市、区少先队先进个人、集体推荐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4 月27日   将市级优秀少先队个人、集体名单报市少工委

附:1、《2011学年度浦东新区少先队优秀集体登记表》

     2、《2011学年浦东新区少先队优秀个人登记表》

     3、《2011学年度浦东新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登记表》

4、《评优申报材料填写具体说明》

 

 

特此通知。

浦东新区教育局

共青团浦东新区委员会

少先队浦东新区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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