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规范示范班级评比制度
一、行为规范示范班级条件
(一)思想道德好
1.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立志建设四化,做“四有”新人。
2.团结友爱,奋发向上,求实进取,班级精神面貌好。
3.尊敬老师,尊老爱幼;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关心集体,助人为乐,主动为集体、为他人多做好事。
4.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思想、行为作斗争,没有如下违纪现象:抽烟,赌博,斗殴;谈恋爱,传抄、传看黄色书刊;损公利私,损人利已,破坏公物;讲怪话,留长发,穿奇装异服;破坏交通规则,扰乱公共秩序等。
(二)学习风气好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风气。
2.专心听课,勤于思考,积极主动参与教学活动,培养自主学习的能力。
3.认真按时完成各科作业,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努力改进学习方法,提倡创新学习;各科平均成绩提高较大,分化面小,后进生学习有明显进步。
(三)纪律秩序好
1.课堂纪律好,没有干扰课堂纪律、妨碍教师讲课的现象。
2.集合、集会,做到快、静、齐。
3.基本没有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班级出勤率高。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教育,主动制止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
(四)清洁卫生好
1.个人卫生习惯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果皮。
2.教室、公共区域干净整洁,美观大方,保持良好。
3.绿化美化环境等各项义务劳动参与率高,成绩突出。
4.注意用眼卫生,认真正确做好眼保健操,防止近视眼措施落实,近视眼新发病率低。
(五)课外活动好
1.认真做好早操、课间操,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体育合格率、体锻达标率、优秀率高。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课外文艺、科技活动,成绩突出。
3.主动开展班级的课外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良好。
4.班会和队组织活动时间落实,参与面广,效果良好。
(六)干部工作好
1.班委会和队组织的骨干作用突出,能积极开展工作,成绩显著。
2.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以身作则,严于律已,带头作用好。
3.积极搞好本职工作,主动协助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织、开展好各种教育、教学和文体活动。
4.联系群众,关心同学,作风民主,工作方法较好。
二、评比及奖励办法
1.暂以学校目前规定的十项内容(校服、红领巾、两操、课间、卫生、课堂纪律等)进行周评比,每学期末班级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自主申报。
2、由德育处组织年级组长、团队干部根据班级实际进行审评,广泛听取各部门的意见,评出本学期行为规范示范班级候选名单(可占总班数的10~20%)
3.每学期末,德育处上报行为规范示范班级名单,报学校审批后,由学校表彰奖励。
行为规范示范员评选制度
评选学生行为规范示范员是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训导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树立典型、发挥榜样教育作用的重要途径,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行为规范示范中员的评选次数:为每学期三次。一般与品德测评同步,分别安排在第六周、第十二周、第十八周,可利用班会时间进行。
二、行为规范示范员的评选条件:必须是在班级中自觉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学生。在品德测评中经小组互评,成绩优秀的学生。
三、行为规范示范员的评选方法:可在完成每次品德测评的基础上,由各小组推荐出候选人,再在全班中进行评选,使评选过程真正成为教育的过程。
四、行为规范示的评选名额:为确保示范员的示范性和先进性,每次评选人数为全班学生数的10%左右。
五、各班将评出的示范员名单报德育处,经德育处审定后颁发“行为规范示范员”证章,以资表彰鼓励。
六、在评选优秀(团)队员时,把是否获得过“示范员”称号作为基本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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