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中学学生伤害事故紧急处理预案
为积极预防和减少学生的伤害事故,及时、科学、规范地处理好学生伤害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小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确保我校有突发伤害事故后,使治疗工作指挥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特制定学校学生伤害事故紧急处理预案。
一、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指挥部:吕幼夫(校长)任指挥,王芳、葛塑琼、张静艳任副指挥。
成员:高晓菁、勾卓军、孙容及各班班主任
具体分工:
1. 现场指挥:吕幼夫、葛塑琼、张静艳、孙容
负责现场工作的指挥协调,安排现场的具体工作,派人送医院。
2. 调查:张静艳、勾卓军及各班的班主任
对事故的原因详细调查。
3. 护理:孙容及各班的班主任
负责将学生送医院治疗,积极主动地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了解掌握学生伤害程度。
二、 应急措施
当意外事故发生后,采取如下措施:
1. 校指挥部人员在第一时间里到达现场,进行防治工作的指挥、协调、各就各位。
2. 事故发生后,第一现场人应及时受伤学生送卫生室,伤害严重者,学校立刻将学生送到医院诊治,并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学生在医院诊治期间,学校有关人员要积极主动关心学生身体状况,掌握学生伤害的程度及可能发生的后果。
三、 处理办法
1.课间发生的事故 凡学生自己违规造成的,由学生家长承担经济责任,凡学生间违规造成的,分清责任后由双方家长共同承担经济责任。一般由班主任协调处理,事故严重者,由学校协调解决。
2.课内发生的事故 凡教师管理到位,学生活动时偶然发生的事故,由学校负责解决。凡教师离岗后发生的事故,由离岗教师自行负责,如果因教师的失职而引起学生伤害事故的,要负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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