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中学“温馨工程”实施细则
日期:2013-11-26 08:23:00  作者:张臻栋  来源:暂无  浏览量:1

洪山中学“温馨工程”实施细则

(试行稿)

尊老、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关心老教师是学校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根据上级精神,结合学校情况,特制订洪山中学“温馨工程”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1建立关心老教师工作网络。学校党、政、工领导都要作为工作人员参与到关心老教师的工作中去,校长书记为第一负责人。对于有特殊困难的老教师学校可以采取定员关心制度。

2、关心老教师身体健康。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之内的老教师每年的体检费在学校正常体检费的基础上再增加500元左右(增加部分费用由学校负责,不影响其他老师的福利标准)。 

3、丰富老教师生活。学校每年在重阳节前后为男性年满52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的教工举行一次庆祝活动,庆祝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4、加赠生日礼物。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之内的教师在每年生日之际,学校加赠一份生日礼物。

5、考勤适当照顾。为了照顾身体欠佳的老教师,经本人申请,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一年之内的教工在考勤制度上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特殊照顾。

6、工作量照顾。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一年的任课教师,如确因身体原因无法正常胜任满课时工作安排的,经本人申请,在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安排的前提下,学校可适当减轻其课时量(原则上不超过三分之一)以作为照顾。照顾部分的工作量由学校安排其他工作来替代,比如指导青年教师、撰写校本课程、撰写个人教学生涯回忆录(留一份给学校保存)或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7、满课时奖励。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二年之内的任课教师,如果能正常胜任满课时工作安排的,学校予以每月50元的工作奖励;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一年之内的任课教师,如果能正常胜任满课时工作安排的,学校予以每月80元的工作奖励。

8、以上制度如与上级制度相悖,则按上级有关制度执行。如有不妥之处,在试行过程中逐步予以完善。

9、本细则与新绩效工资方案同步实施。

(备注:第六条和第七条不能同时享受)

                                                 上海市洪山中学

                                                    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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