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中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制度
日期:2021-09-22 15:37:42  作者:张臻栋  来源:暂无  浏览量:1

洪山中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制度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学校采购读物、各类捐赠读物、各类活动推荐读物、教师推荐读物、学生自带读物等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市教委《管理办法》和《管理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特制订此制度。

一、学校成立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活动书目审核工作。

组长:郭树宝   副组长:王芳

组员:罗芸瑛 顾惠花 张静艳 陈洁 王凡  陈敏华曹 露

严 慧 计颖哲 张治年 梁 熙 张为申 张臻栋

二、梳理课外读物来源,规范进校园渠道

1、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学校要按照《管理办法》加强审核,并报区教育局德育处(教材管理处)备案。

2、学校对各级各类需要在校园内使用课外读物的活动都要审核其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3、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由教师所在组室教研组长认可,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备案,教师对学校推荐的书目负有导读和导学责任。

4、校内不得出现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的现象。

5、不得出现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行为。

6、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要经由发起人(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审核,在班级中设立图书角,要有学生进行自主管理。

三、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和选用流程。

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由学校每学年推荐一次,也可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适当增加推荐次数。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由学校管理人员、学科教师、图书馆专业人员、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初选目录推荐小组,共同参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四、建立“防火墙”,对学校现有读物进行排摸清理。

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特别是图书馆馆藏图书资源)进行专项清理。确保没有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课外读物在学校流通使用: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如学校在自查过程中,确实存在十二条负面清单的图书,立即封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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